您现在的位置 > 省情发布

安徽省市级河长湖长名单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2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市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和实施湖长制意见,现将市级河长湖长名单向社会公告。

安徽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

2018年10月21日

来源:安徽日报



 
友情链接
安徽省现代省情调查研究中心  联系电话:0551-62602569  邮箱:ahsqdy@163.com
皖ICP备170182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