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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批复,涉及三条高速

 
发布时间:2023/12/29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扬州至绩溪高速公路  广德至宁国段收费经营期限的批复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确定扬州至绩溪高速公路广德至宁国段收费经营期限的请示》(皖交路〔2023169号)悉。根据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扬州至绩溪高速公路广德至宁国段收费经营期限确定为30年,自20181220日起至20481219日止。

二、收费标准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方案的通知》(皖交路〔2019144号)、《关于我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交路〔2020162号)等规定执行。免费范围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清理规范我省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交路〔2019134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要在收费站设置公告牌,向社会公布省政府批准收费文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起止时间和监督电话等。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31218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滁州至淮南高速公路  定远至长丰段收费经营期限的批复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确定滁州至淮南高速公路定远至长丰段收费经营期限的请示》(皖交路〔2023168号)悉。根据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滁州至淮南高速公路定远至长丰段收费经营期限确定为30年,自20181220日起至20481219日止。

二、收费标准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方案的通知》(皖交路〔2019144号)、《关于我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交路〔2020162号)等规定执行。免费范围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清理规范我省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交路〔2019134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要在收费站设置公告牌,向社会公布省政府批准收费文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起止时间和监督电话等。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31218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滁州至淮南高速公路  滁州至定远段收费经营期限的批复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确定滁州至淮南高速公路滁州至定远段收费经营期限的请示》(皖交路〔2023166号)悉。根据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滁州至淮南高速公路滁州至定远段收费经营期限确定为30年,自20181220日起至20481219日止。

二、收费标准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方案的通知》(皖交路〔2019144号)、《关于我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交路〔2020162号)等规定执行。免费范围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清理规范我省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交路〔2019134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要在收费站设置公告牌,向社会公布省政府批准收费文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起止时间和监督电话等。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31218

 

 

(来源: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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