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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免收境内高速公路清障救援相关费用

 
发布时间:2025/9/5

  


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9月20日起,我省将免收境内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拖车、吊车费用。

据了解,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工作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统筹组织实施。必要时,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社会救援机构实施救援服务。

本次免收的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包含对故障车辆和事故车辆的拖车费、吊车作业费。对停留在高速公路主线上(含进出口收费站以内区域)因电器电路、机械故障、事故原因无法行驶的车辆,或因驾驶员受伤等无人驾驶的车辆,清障救援机构应当以“及时消除路面通行风险”为原则,对故障车辆应免费拖移至最近的高速公路出口处或服务区;对事故车辆应免费拖移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清障救援机构开展高速公路清障救援作业时,对故障车辆和事故车辆确有必要进行起吊作业的,免收吊车费用。免收的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纳入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经营支出,不得向被施救对象收取。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社会救援机构实施救援服务,其费用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承担,不得转嫁收费,也不得由被委托的社会救援机构另行收费。对恶意占用清障施救公共资源的车辆,将被纳入安徽省免费救援车辆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予以曝光,并在1年内不再享受免费清障救援服务。(来源: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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