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增加省重大科技成就奖、省青年科技创新奖、省技术发明奖;拟对候选者由推荐制改为提名制。10月13日,安徽商报、元新闻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该厅就《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意见稿显示,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重大事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省委,各奖种获奖者和奖励等级的决议须报省委、省政府批准。
在奖项类别上,拟增加省重大科技成就奖、省青年科技创新奖、省技术发明奖。奖项增加后包括以下类别:省重大科技成就奖、省青年科技创新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科学技术合作奖。
意见稿提出,省科学技术奖每年评审一次,严格控制奖励数量,提高奖励质量,优化奖励程序。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各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对做出特别重大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者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的,可以授予特等奖。省重大科技成就奖、省青年科技创新奖、省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
在候选者的确定上,意见稿建议,对候选者由此前的推荐制改为提名制,不受理自荐。候选者由下列单位或者个人提名:符合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设区的市政府和省直管县政府。
意见稿强调,候选者提供虚假数据、材料或者进行其他可能影响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和评审公平、公正活动的,由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其参评资格,并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获奖者剽窃、侵占他人的发现、发明或者其他科学技术成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省科学技术奖的,由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报省委、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并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此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市民可以在省司法厅微信公众号相关页面在线提交修改意见,或将书面意见寄至: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100号省司法厅立法二处,还可以将书面意见邮至sftlfec@sina.com。(来源:安徽商报)